压力容器设计中有关标准问题的探讨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第3.3.5.2条明确规定:“应根据预期的容器寿命和介质对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腐蚀裕量”,也_是说腐蚀裕量等于年腐蚀速率乘以容器设计寿命,在腐蚀速率中不仅包括介质对材料的腐蚀,也包括介质流动时对容器材料的冲蚀和磨蚀。在标准中,由设计者确定的容器设计使用寿命是设计时确定腐蚀裕量的一个重要前提。无独有偶,新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第32条规定:“为防止压力容器_寿命运行引发安全问题,设计单位一般应在设计图样上注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寿命”,也明确了设计单位在确定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寿命上的责任。应该指出,压力容器的设计寿命不一定等于实际使用寿命,它仅仅是设计者根据容器预期的使用条件而给出的估计,其作用是提醒使用者,当_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寿命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经常测量厚度和缩短检验周期等。
压力容器的设计寿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材料选用、腐蚀基础数据、结构设计等一系列设计因素,能否准确地预计,反映了设计者的经验和水平。笔者认为,无论是按_压力容器设计的惯例,还是为了提高设计的水平和_性,都应在图纸上标注压力容器的设计使用寿命,这样做才能真正体现对用户和对设备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