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又节能,燃煤供暖锅炉改造为蓝天“减负”
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燃烧设施进行调查,建立台账200余份,重点摸清燃煤锅炉在用及备用数量、除尘设施运行状况,脱硫设备运行情况;增加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监察频次,累计检查各类燃煤单位372家次,重点检查燃烧设施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时掌握各废气源的污染物排放动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群众举报与主动出击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动全民参与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据悉,在去年开展的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检查中,共出动车辆160车次,出动人员640人次,检查重点燃煤企业48次,非重点企业327次。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通济、环秀等9个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574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计划利用3年时间淘汰禁燃区内20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409台。今年,市环保局继续加强禁燃区建设,截止10月底完成淘汰改造48台。加快推进燃煤锅(窑)炉废气治理,目前4家企业的7台锅(窑)炉已完成脱硝治理。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监管,市环保局强化落实三项措施,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管理,严格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利用、处置、转移等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防止出现谎报、漏报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申报登记内容规范、真实。
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一源一档”,要求危废产生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帐管理、转移申请、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加强隐患排查,将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纳入重点污染隐患名单,作为监察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演练;规范其储存场地,建设必要的应急设施。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及时核查整改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据悉,在去年开展的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检查中,共出动车辆160车次,出动人员640人次,检查重点燃煤企业48次,非重点企业327次。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通济、环秀等9个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574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计划利用3年时间淘汰禁燃区内20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409台。今年,市环保局继续加强禁燃区建设,截止10月底完成淘汰改造48台。加快推进燃煤锅(窑)炉废气治理,目前4家企业的7台锅(窑)炉已完成脱硝治理。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监管,市环保局强化落实三项措施,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管理,严格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利用、处置、转移等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防止出现谎报、漏报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申报登记内容规范、真实。
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一源一档”,要求危废产生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帐管理、转移申请、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加强隐患排查,将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纳入重点污染隐患名单,作为监察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演练;规范其储存场地,建设必要的应急设施。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及时核查整改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